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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簽證

加拿大準備學生簽證 加拿大

自行申請的學生簽證方法

簽證種類及資格

簽證:
· 加拿大政府於2010年11月22日宣佈,自即日起,凡持有我外交部核發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其發照機關為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且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旅客來加拿大旅遊、探親、遊學、參加會議或洽商,均可享有停留期限最長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入境待遇。
· 旅外國人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倘非外交部核發或護照內無身份證字號之無戶籍國民,因不適用加國免簽證待遇,即或過境加國亦須事先申辦過境簽證(Transit Visa)。

自行申請的學生簽證方法

簽證:
· 加拿大政府於2010年11月22日宣佈,自即日起,凡持有我外交部核發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其發照機關為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且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的台灣旅客來加拿大旅遊、探親、遊學、參加會議或洽商,均可享有停留期限最長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入境待遇。
· 旅外國人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倘非外交部核發或護照內無身份證字號之無戶籍國民,因不適用加國免簽證待遇,即或過境加國亦須事先申辦過境簽證(Transit Visa)。
· 國人若擬赴加拿大停留超過6個月,仍須先行辦妥相關簽證。由於大多數台灣民眾短期去加拿大不再需要簽證,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現已關閉,並不再受理新的簽證申請。需要其他移民服務的台灣民眾,如工作和學生簽證或申請永久居民,從現在起由加拿大駐香港的移民辦事處提供服務。請到其香港簽證組網站查詢有關簽證和移民服務的資訊,並下載申請表格。如欲取得有關世界其他地方在哪裡申請的更多資訊,請到加拿大公民與移民部 (CIC) 網站查詢。
(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offices/apply-where.asp)
· 國人申請加拿大青年交流簽證(體驗加拿大IEC ),仍然必須將申請資料寄至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申請。
· 加拿大駐香港移民辦事處簽證組的辦公地點和郵政地址是:
辦公地址:
香港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1期12樓
12/F. Tower 1, Exchange Square, 8 Connaught Place, Hong Kong
(接受郵件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11:00 – 12:00)
郵政地址:
加拿大總領館移民組
P.O. Box 11142, Hong Kong
電話:(852) 2847-7555 移民組傳真:(852) 2847-7493
電子郵件:hkong-im-enquiry@international.gc.ca